变电箱挡视线酿车祸 “主人”赔偿39万

2012-05-09 09:29:53乐清日报我来说几句(

 乐清某电气有限公司为图方便,将公司生产的变电箱放置在公司门口的公路边。一辆货车途经该路段时视线被变电箱阻挡,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轮电动车上两人死亡一人重伤。




乐清某电气有限公司为图方便,将公司生产的变电箱放置在公司门口的公路边。一辆货车途经该路段时视线被变电箱阻挡,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轮电动车上两人死亡一人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二轮电动车驾驶员负事故次要责任,乐清某电气公司未经许可,在道路边放置物品妨碍了车辆通行,亦负事故次要责任。

 

近日,乐清市人民法院组织责任各方和伤者、死者家属进行调解,各方自愿达成协议,由乐清某电气公司赔偿伤者石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3万元。另外,去年该公司已赔偿两死者家属各13万元。

 

2011年8月18日,江某驾驶一辆货车在柳市镇金光岙村路口,与石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石某及后座的李某重伤,后座另一乘员陈某当场死亡。李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石某受伤住院后,经司法鉴定为呈植物状态,属一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货车驾驶员江某被乐清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石某医疗费等近60万元。该电气有限公司共赔付了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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