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男子讨薪不成 爬上打桩机欲轻生
4月6日下午4时,一名年轻男子为讨工资爬上了十几米高的打桩机,准备跳下。
4月6日下午4时,一名年轻男子为讨工资爬上了十几米高的打桩机,准备跳下。
据悉,该男子王某今年21岁,四川人,在城东街道东山南村海岸明珠工地做打桩工作。近日,王某向打桩的包工头林某要工资,林某表示,王某承包的桩未打完,其中还有一根废桩,尚未协商解决好,所以还不能结算工资。王某则坚持要拿到工资,并且一连三天找林某,都被拒绝了。
4月6日,王某一怒之下,爬到了工地上一台打桩机的顶部,准备跳下。
林某和工地上的有关人员被王某的举动吓坏了,一边报警,一边在下面喊话劝他下来,有事好商量。可王某表示不相信,不愿意下来。
僵持中,乐成派出所的民警赶到了。民警对王某说,只要他下来,保证马上帮助他解决问题。王某听后,才慢慢从打桩机上爬下来。
民警把王某和林某及工地有关人员带到乐成派出所调解室。经过调解人员3个多小时的沟通协商,王某和林某就承包工程量、废桩赔偿、工资结算支付等事项达成协议,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当天晚上8时许,王某当场拿到了5500元工资。
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险情、疫情、警情以及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民警提醒,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须通过正当途径,切莫采取极端做法。(乐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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