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交通安全有奖征稿延期截稿启事
2012-05-10 10:16:15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我来说几句()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原创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现决定延期截稿,所有应征作品同时报送杭州参加评选。
乐清市第一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原创作品有奖征稿
延期截稿启事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乐清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10——2012)〉的通知》精神(乐公通[2010]295号),纵深推进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为了配合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开展的2012年文明交通宣传作评选活动,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原创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现决定延期截稿,所有应征作品同时报送杭州参加评选。
一、主办单位
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乐清市文明办,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交通运输局,乐清市教育局,共青团乐清市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三、协办单位
乐清市总工会,乐清日报社,乐清广播电视台,乐清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乐清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乐清市文化馆。
四、网络支持
中国乐清网,乐清城市网
五、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6月20日结束
六、征稿类型
文学作品,书法作品(含毛笔和硬笔),美术作品(含公益广告设计图案),摄影作品,摄像作品,篆刻作品,短语警句,音乐(歌曲类可仅以歌词应征)、快板、舞蹈、相声、小品、三句半等各类适合专题文艺演出的作品,其它类型的作品。
七、稿件要求
1、应征作品内容必须健康向上,紧扣主题:①反映乐清交警爱岗敬业的事迹;②反映本市存在的交通问题并提出建议;③反映本市交通参与者在参与交通时发生的小故事;④反映我市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所做的工作和成绩;⑤与本市交通安全、交通管理相关的内容。可向交警大队索取相关资料或咨询相关问题(法制业务联系人:林雷平,电话:13968771555;车辆管理业务联系人:郑洁,电话:13905873335;事故处理业务联系人:章良东,电话:13868428822;其他事宜联系人:李强,电话:13757876066,施赛敏,电话:13806600168);
2、征集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剽窃。侵犯著作版权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由作者自负;
3、应征作品的体裁、形式、篇幅、字数、尺寸不限。可以用电子稿应征(照片大小要求在700X500以上,清晰度高)。
4、作者须提供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QQ邮箱等资料。
5、所有应征作品版权归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和作者共同所有,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有权在公益宣传活动中使用所有应征作品,但一律予以标注作者姓名。
八、投稿地址
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楼409办公室(乐清市区宁康东路201号)。QQ邮箱:2397041049@qq.com,联系人:施赛敏,电话:62591110、13806600168。
九、奖项设置
征稿截止后,邀请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分项评选,各项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佳作奖若干名。所有获奖者均由六家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获奖证书,并发给一定的奖金。
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O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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