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市法庭调解室一个小时化解十一年前的旧案
2012-03-09 13:18:22柳市司法分局我来说几句()
“老郑,我自己讨了11年的帐,想不到您一个小时就帮我讨回来了,我现在真的不知道如何表达此时此刻的心情,真的是太感谢您了,老郑同志!”领到货款的季某如是感慨,以感谢柳市法庭专职人民调解员郑银林。
“老郑,我自己讨了11年的帐,想不到您一个小时就帮我讨回来了,我现在真的不知道如何表达此时此刻的心情,真的是太感谢您了,老郑同志!”领到货款的季某如是感慨,以感谢柳市法庭专职人民调解员郑银林。
2012年2月份季某来到柳市法庭申请人民调解,调解员老郑接到该案件后,立即立案调查作详细的分析。林某于2001年在浙江东安电器有限公司从事采购工作,离职后与季某的货款一直未能了结。季某一直向林某催讨数万元货款,但林某以公司未付货款为由一直拖欠。2012年正月,季某直接向林某原所在的浙江东安电器有限公司催讨货款,但公司称已支付林某购货款,并出示借条为证。多发僵持下,历经多年,季某仍催讨无果后。
详细调查情况后,通过与公司、林某的双向工作。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耐心劝解与分析,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之上,老郑终于使林某与公司方达成协议,货款由林某支付且公司方自愿放弃林某欠公司的借款10000元。
在柳市法庭人民调解员老郑同志的耐心分析、细致调解之下,最终案件顺利化解。正如老郑说到:“不管是什么矛盾纠纷,只要是来找我调解的,我都会公平、公正的基础,尽力地及时去调解,许多的矛盾纠纷都是由小事引发的,如果调处不及时,就会酿成大的矛盾纠纷。”这样的案件与了结,在柳市法庭调解室时有发生,也正是这样“一小时”与“十一年”的差距,让我们看到了调解工作中蕴含的浓浓的人情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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