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镇埭下村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虹桥镇埭下村污水管网工程 已由 乐发改投资[2010]303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铺设:DN75UPVC排水管12600m、DN110UPVC排水管6300m、DN300HDPE双壁波纹管7442m、De315PE平壁管380m、De450PE平壁管1373m、450塑料检查井499座、700砖砌检查井185座、1000砖砌检查井41座、2000钢筋砼沉井21座、2000*3000钢筋砼沉井6座、污水倒虹吸、钢板桩、路面修复等。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该项目建安费用897万元。招标内容为路面拆除、修复、污水管网铺设、检查井等工程。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标准)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旧资质标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18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5 月 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