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特警及反恐训练基地综合大楼二次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特警及反恐训练基地综合大楼二次装修工程施工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投资[2012]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00%,招标人为乐清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次概算建安费约475万元;该项目建筑面积为10582.1m2,共十二层;
工程地点:乐清市滨海新区G-a10地块;
招标内容、范围:除教室、办公室、值班备勤室以外的室内二次装饰工程;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乐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名录中的A类或B类预选承包商,且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中于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9月16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9日14:30时,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文件商务标制作有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8.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0577-61882623
招标单位:乐清市公安局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