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乐清市看守所改扩建工程弱电工程(第二次招标)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乐清市看守所改扩建工程弱电工程(第二次招标) 已由 乐发改投资[2013]161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清市看守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清市看守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0454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7699平方米(监所6243平方米;提审室与办公564平方米;岗哨塔楼46平方米;武警综合楼616平方米;传达室230平方米),改造原有建筑12755平方米。计划工期:配合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与土建竣工验收同步。该项目建安费用概算1100万元。本次招标为施工图范围内弱电工程。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4年5月23日至2014年5月27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看守所技术建设监控项目确定为机密级,故本次招标施工图纸不再发布网上。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6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乐清市看守所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