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海洋经济产业科技孵化园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海洋经济产业科技孵化园建设工程已由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乐发改投资[2013]3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海洋经济产业科技孵化园建设工程总占地面积约为42305㎡,其中建筑占地面积约为15337.5㎡,绿化用地面积约为6784.4㎡;总建筑面积为110277.8㎡。本次招标范围内建安工程概算为25533.83万元。本次招标范围内监理费概算为480.5万元。
招标内容、范围: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海洋经济产业科技孵化园建设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和合同管理配合等工作,并提供全过程监理的档案资料。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8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总监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年龄不大于60周岁,且不得有在建的监理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4年 5 月 9 日至2014年 5 月 13 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项目质疑答疑补遗专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 6 月 4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投标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5
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