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翁乐滨海新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规划基本情况及环评工作程序予以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乐清市翁乐滨海新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

  2、规划用海范围:规划区位于乐清湾南端、瓯江口北侧、乐清中心城市的乐盐组团东南部,行政区划隶属乐清市翁垟街道和柳市镇。规划用海范围北起翁垟沙头山东,南至黄华岐头白马咀头北,东侧为乐清湾海域,西侧为现状海塘,规划用海总面积为972.18公顷(14583亩,不含大门大桥工程用海面积在内)。

  3、规划期限:2013年至2018年。

  4、规划方案:规划形成“一心、二轴、六区”的空间布局结构。一心:在滨海大道和大门大桥交叉口西北侧安排产业区的综合配套服务中心,安排行政管理、综合办公、研发、居住等功能。两轴:沿大门大桥和外侧护塘河形成二条景观绿化轴。六区:安排电子电器产业区、综合产业发展区、装备制造产业区、综合物流发展区、居住配套区、综合服务配套区等六个功能片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信息

  规划实施单位:乐清市人民政府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77-61889720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詹工联系电话:0571-56553574 传真:0571-56553619 E-mail:zhan_xy@ecidi.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根据乐清市翁乐滨海新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特性、规划所在区域环境特征,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如下:

  (一)调查评价区域社会经济、资源、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区域;

  (二)通过规划分析,识别主要环境影响特征,预测分析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社会、生态和环境影响。通过本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评价本规划布局、规模及发展目标的合理性,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减缓规划的环境影响原则性措施和建议;

  (三)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四)综合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本规划的环境可行性给出结论。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包括:(1)公众对于本建设用海规划建设是否认可;(2)公众就本建设用海规划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3)公众对本建设用海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方式和期限: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规划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有关信息,并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