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0日已被国家确定为“全国低碳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低碳日活动的总体部署要求,目前,省发改委正在征集2014年低碳日活动和推荐优秀低碳案例,将在全省遴选一批不同类型、意义典型的优秀低碳案例,组织一批省内主要媒体,开展一系统主题宣传活动。
低碳案例的推荐对象可包括企事业单位、园区、商业、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人物,应在推动低碳发展方面具有代表性,事迹突出,无不良记录。省发改委将从各市县发改系统上报的低碳案例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在省内主要媒体和低碳日主题活动上重点宣传,并推介给国家低碳日活动。
鼓励各有关单位、社会组织积极推荐或组织开展结合乐清实际、具有乐清地方特色的2014年低碳日活动。省发改委将从各市县发改系统上报的低碳日活动中选择宣传效应较好的活动,纳入全省低碳日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在省主要媒体上予以宣传报道。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低碳案例的申报推荐工作,填写低碳案例推荐表(附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局。无推荐单位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可填写低碳案例推荐表加盖公章或签字后直接向我局申报。
请各有关单位、社会组织积极做好2014年低碳活动日的组织工作,编制2014年低碳活动日方案,加盖推荐单位或主办单位(社会组织)公章后报送我局。
低碳案例推荐表和2014年低碳活动日方案于5月16日前报送我局国民经济综合科,由我局汇总后上报省发改委。
(联系人:余阿芬,地址: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A403室,电话:61882131 ,传真:61882133,邮箱:22159@163.com)
附件:低碳案例推荐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5月8日
附件:
低碳案例推荐表
推荐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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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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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联系人 | 姓名 |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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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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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对象类别 | □企事业□园区□商业□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人物□其他 | |||
推荐对象 联系人 | 姓名 |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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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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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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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绍 | 【可另附页,应如实详细说明“推荐案例”的低碳效益、低碳事迹、主要业绩等具体情况,文字不超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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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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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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