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市卫生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室: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61882551,传真:62522667。
设置单位(人):季福锋
拟设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乐清石帆季福锋口腔诊所
拟设医疗机构选址:乐清市石帆街道后屿村(徐岩菊房)
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1)张
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科
拟设医疗机构符合《乐清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4年)》(乐政函[2009]39号)。
乐清市卫生局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