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乐清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乐农[2013]104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乐清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工作的通知》(乐农[2013]105号),市农业局会同财政局对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考核评价,确认乐清市金氏石斛专业合作社等40家合作社为示范性合作社。现将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13年12月4日起至12月8日止,共5天。若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乐清市农业局经营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61880128。

  乐清市农业局

  2013年12月4日

2013年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