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受温州市生态办委托,现对我市淡溪镇下埠宅村等15个拟命名的温州市级生态村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09年12月21日-2009年12月28日(七天)。公示期间,我办和温州市生态办接受反映拟命名的村创建温州市级生态村有关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乐清市生态办  电话:62581585,传真:62581583

  通讯地址:乐清市建虹路108号,邮编:325600

  温州市生态办 电话:88365915,传真:88362416

  通讯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99号,邮编:325027

  拟命名的温州市级生态村名单

  淡溪镇下埠宅村、潭头村、平瑶村、龙川村;白石镇中石门村、甩稻岩村;芙蓉镇石碧村、前横村;黄华镇南山村;清江镇北塘村;南岳镇杏湾一村;虹桥镇蒋宅村;雁湖乡黄岙村、南山村;龙西乡屿头村。

  乐清市生态办

  2009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