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冬种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温州市政府、乐清市政府相继出台了2009年度冬种生产补助和奖励政策。

  一、温州市2009年度冬种生产补助和奖励政策

  (一)冬种示范方补助

  1. 油菜、大小麦示范方平原地区连片种植200亩以上的,山区半山区、海岛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40元补助。

  2.蚕(豌)豆示范方平原地区连片种植400亩以上的,山区半山区、海岛连片种植2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30元补助。

  3. 马铃薯、绿肥示范方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30元补助。

  (二)先进示范方奖励

  开展冬种粮油高产创建与先进示范方(包括绿肥、蔬菜、食用菌)评选活动,在明确示范方建设主体的前提下,评选15个规模大、产量高、效益好、示范效果显著的示范方,每个示范方奖励2万元。

  (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二、乐清市2009年度冬种生产补助和奖励政策

  (一)冬种直补

  种植大小麦、马铃薯、蚕(豌)豆、油菜、绿肥等作物,每亩补助20元。

  (二)冬种基地补助

  对连片种植、有一定规模、生长良好的冬种基地按下列标准予以补助:

  1.大小麦连片种植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80元。

  2.马铃薯连片种植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80元。

  3. 蚕(豌)豆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元。

  4.油菜连片种植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元;连片种植3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80元。

  5. 绿肥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元。

  (三)先进示范方奖励

  开展冬种粮油高产创建活动,评选15个冬种生产优胜示范方,每方奖励8000元。

  (四)先进单位奖励

  评选6个冬种生产先进单位(乡镇),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分别给予20000元、15000元、10000元的奖励。                 (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