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乐清市外来机动车驾驶人聘用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乐公通[2007]154号)文件精神,自2008年8月26日起,凡持非温州市公安局车管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我市机动车均须办理外来驾驶人聘用备案登记手续;请各聘用单位、驾驶员本人携带有关证件到市外来驾驶人管理服务中心(地址:乐成镇长乐路83号,联系电话:62526311)办理该手续;公安交警、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对单位聘用、驾驶人上路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未办理该手续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的处罚。
乐清市公安局 乐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