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乐清市生态环境功能禁止准入区实行生态补偿的通知》(乐政发[2008]6号)文件精神,保护饮用水源,推进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8]7号)要求,现就乐成镇林场村等第一批16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征集设计方案,欢迎有资质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乐清市饮用水源地16个村庄分布在乐成镇(林场村)、白石镇(中雁村、上坭村、下坭村、赤水垟村、岙上村、下马岭村、钟前村、中湖村、中石门村)、淡溪镇(硐垟村、赤岩坑村、埭头村)、城北乡(秦垟北村)、岭底乡(屿山村、南充村)等5个乡镇,村庄人口数约在300-1300之间,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计划在2008年底建成,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设计方案要求在5月31日前完成,方案经专家评审采纳后,酌情给予设计费。
二、 设计要求
1、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污水收集管网进行设计。
2、生活污水处理方法要求采用运行性能可靠、易管理、易操作、易维护的生活污水二级强化处理工艺。
3、生活污水处理后,主要污染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89-1996)一级排放标准。
三、 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4月29日至4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乐清市民丰小区打私办一楼(生态办)
2、报名资料和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介绍信;
(2)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另各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污水处理方面资质证明材料原副本,另各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设计单位简介。
四、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高晓洁 62581579 徐建海 62581585
乐清市生态办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