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市机关直属单位:
现将《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2005年推荐公务员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认真组织有关人员报考。
附件:1、关于2005年推荐公务员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2、三校招录及培养有关事项说明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2005年7月24日
附件1
关于2005年推荐公务员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人教〔2005〕144号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6号)和人事部《关于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52号)以及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浙学位办〔2005〕4号)要求,经研究,现就推荐我省公务员报考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1日)的公务员和列入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 报考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网报时间为7月12日至26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登录网址为:http://xwb.zju.edu.cn,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一份题为“您已报名成功”的网页。
(二)资格审查。报考者在网报后,先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后,报市人事局汇总。各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处(干部)教育处于2005年7月26日前将报考者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龄证明、资格审查表)报省人事厅审核盖章,由省人事厅直接送招考学校现场报名点。
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的教育管理人员直接到报名点报名。
(三)现场报名。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本人需到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随带“您已报名成功”的网页打印纸,进行照相和确认报名信息。
浙江大学报名点接受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地址: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图书馆二楼。
浙江工业大学报名点接受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地址:浙江工业大学内。
以上两个报名点的现场报名时间均为2005年7月28日至31日。
浙江师范大学报名点接受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的考生,地址: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金华市北山路299号),现场报名时间为2005年7月30日至31日
(四)报名结束后,各招生院校应将招生情况抄送省人事厅培训教育处。同时,按照省学位办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各市不得擅自与外省院校合作在我省举办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班。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入学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逻辑、数学和语文),共计五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其余四门实行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05年10月22日、23日,考试地点由省学位办或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联考辅导资料:《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490100。
四、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在符合国家录取条件的前提下,由培养院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五、组织实施
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是我省实施万名公务员公共管理培训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报名推荐工作,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加大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报考,在资格审查时,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懂教育、善管理、专业化的教育管理干部队伍,提升我省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学位层次,结合当前我省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在浙江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设立教育管理方向,主要面向教育行政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管理人员报考。
对录取的学员,其所在单位应给予学习时间保障,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时间,让学员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努力为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提供方便,对其学习费用给予支持。
联 系 人:省人事厅培训教育处袁 波(0571—87056706)
浙江省学位办 赵章仁(0571--88008970)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教育厅
二00五年七月七日
附件2
三校招录及培养有关事项说明
1、浙江大学授课地点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授课方式为杭州地区学员每周双休日,其他地区学员为一月一次共4天。学费总计33000元。
2、浙江师范大学授课地点在金华(金华市北山路229号)。对已通过全省国家公务员《公共管理基础课程》培训,经考试合格的公务员,可以不参加已学课程的理论学习,原课程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案例报告及课堂宣讲成绩占40%,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占20%。学费总计30000元。
3、复旦大学授课地点在浙江行政学院(杭州市文一路78号)。培养方式为集中授课、单科突进(一月一次共4天)。复旦大学将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在征询省人事厅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录取分数线。学费总计为3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