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四大工程’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充分发挥开发区在“一号工程”中所起的主战场作用,现根据乐开放办[2005]8号文件精神,开发区管委会拟定安排乐清经济开发区新区外商投资部分企业建设用地。
  本期拟落实进区中外合资企业5家,地块坐落开发区新区盐城闭合区内,总用地面积为170亩(包括带征)。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示,征求全社会意见:
  1、公示时间:共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开发区管委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拟用地面积含带征,具体以实际红线为准;
  4、公示联系部门和举报电话:联系部门:中共乐清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电话:62052702、13757777722。

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06年3月13日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金
(万美元)

合同外资
(万美元)

拟用地面积
(亩)

1

浙江腾飞机械有限公司

2051

2051

40

2

浙江龙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24

543

30

3

温州隆迪士电气有限公司

500

500

35

4

温州诺誉管道有限公司

500

400

30

5

乐清市金山门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

650

520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