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高发势头,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一、整治目标

  力争到2008年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是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乡镇是乐成镇、白石镇、柳市镇、虹桥镇、北白象镇、翁垟镇、黄华镇、七里港镇、磐石镇等“三合一”场所相对比较集中的乡镇。

  (三)整治的重点行业是服装、橡胶、头盔、电子、电器、造船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

  三、整治标准和要求

  坚持“总体铲除、疏堵并举”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一)将员工宿舍从生产储存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与生活完全分离。

  (二)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就地改造,消除火灾隐患。

  (三)对区域性、集中成片的“三合一”场所,统筹规划,综合治理,通过建设工业园区或标准厂房、建设员工公寓或利用现在建筑改造成员工宿舍,走“生产进园区、生活进社区”之路。

  四、 整治措施

  对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产生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不得从事生产、储存活动。

  五、 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2007年11月开始,到2008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1月15

  日前);

  (二) 全面排查阶段(2007年11月15

  日至12月);

  (三) 集中整改阶段(2008年1月至11

  月);

  (四) 抽查验收阶段(2008年12月)

  举报电话:62522079

  乐清市“三合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