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企事业及有关单位:

  根据《乐清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镇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促进镇道路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清江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站    长:吴仕标

  副 站 长:叶旭强

  成    员:林  峰  邵文斌  王佩佩

  清江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日

清江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663日印发